各班级、全院师生:
根据《关于开展 2023-2024 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动态调整的通知》(学生函〔2024〕14号)文件要求,经学生本人申请,班级民主评议,已产生数理学院关于2023-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动态调整人员为:21.1班杨莲、21.3班唐轩。
现在全院范围内公示,公示时间(3月26日—28日)。如出现谎报家庭经济情况,或认为上述同志在德育及其他方面有不良反映,请于公示期内(2024年3月26日至2024年3月28日下午5点)及时直接向数理学院党委副书记杨亭(联系电话:15881611376)和团总支书记陈叶桐反应(联系电话:13689689115)。为便于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,请在反映问题时,提供具体事实或线索,以便我们将核实情况作反馈。